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 号)精神,扎实培养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的重要作用,现对2025 年寒假及下学期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如下:
一、开展范围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2025 年寒假及2024-2025 学年度第二学期有专业实践任务要求的所有专业领域。
二、开展形式
原则上采取集中实践。实践基地不足的专业领域需有序组织开展自主实践申请及审批工作。
三、组织管理
学院组织各学位点依照《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方案》,落实计划制定、过程管理、成绩评定等工作,确保专业实践安全有效。
四、工作安排
(一)计划提交
学院于12 月16 日前提交研究生院本学院相关领域“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电子版(附件1)。
(二)形式审核
研究生院对学院递交的“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进行形式审核后备案,如有问题将与学院另行联系。
(三)实践动员
“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审核通过后,组织各领域负责人完成研究生实践实习动员工作。动员工作主要内容围绕实习目标、实习任务、能力要求、纪律要求、安全要求等开展。
(四)学生申请
学院分“2025 年寒假起实习”和“2024-2025 学年度第二学期起实习”两段组织学生进行系统申请及导师审批。第一阶段系统申请截点为2025 年1 月3 日;第二阶段系统申请截点为2025年2 月24 日。
(五)保险信息汇总提交
学院教学秘书按上述两阶段汇总提交“实习责任险投保清单”电子版(附件2)。第一阶段时间截点为2025 年1 月6 日;第二阶段时间截点为2025 年2 月26 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效果导向
培养学院需严格把握专业实践计划和落实效果,对于不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实践,一律不予认定,保障学生从专业实践过程中提升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二)有序组织,坚持分类管理
实践基地充裕的专业领域原则上不得安排自主实践。实践基地不足的专业领域,组织学生积极开发接收单位,专业领域依据教指委对实习实践基地的资质要求及培养目标,进行自主实践申请审核,批准原则为:
1.学生申请自主实践单位资质标准不低于学校开发实践基地的标准;
2.对学生提供的自主实践单位联系人通过电话沟通予以确认,并做好实践工作详细沟通确认后方可批准(至少需学院相关管理人员与对方对接实践计划内容)。领域负责人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每月做好电话察访台账记录工作。
(三)落实责任,全程管理
各领域依据“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方案”落实本阶段实践实习各项工作负责人,落实责任,严格做好专业实践电话察访等过程管理。对于未尽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依据《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联系人:陈沫联系电话:84565248
附件:
1.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
2.实习责任险投保清单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