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5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经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处同意延期的往年项目亦可申报。立项超过五年未结项项目自动撤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应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研究成果需与研究内容相关,并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中“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1.鼓励优先选择“免答辩”。符合“免答辩”标准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未通过,则须参加答辩。
2.答辩流程。参加答辩的项目拟于11月9日至13日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答辩由两个环节组成:项目负责人答辩陈述(使用PPT),时间3分钟;专家提问,时间2分钟。答辩采用“腾讯会议”进行,专家现场集中、项目负责人远程视频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结题申报工作说明
1.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 tu.cn/,按照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项目合同书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论文正文首页;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
2.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6年10月22日前将填好的《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一式一份上交至科研处(明德楼501室),科研处统一申请用印盖章后,各位项目负责人取回《成果验收报告》并于10月26日前自行扫描上传系统。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附件3:2026年申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isu.edu.cn附件3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温馨提示:
1. 经费执行率需达到总经费的80%方可申请结项。
2. 《成果验收报告》第五部分“学校审核意见”,结项成果需填写具体名称,示例如下:
该项目为优秀青年项目,取得成果为:成果名称(为A类成果)、成果名称(为B类成果)、成果名称(为C类成果),产出成果均与受资助项目直接相关,材料齐全,真实可靠,申请予以结项。
3.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431-84565049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成果验收报告
3.2026 年申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4.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4).zip